为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规范教学督导工作,根据《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冀资环院〔2026〕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学院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院级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依据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冀资环院〔2026〕64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教学督导员,4名。
三、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与人沟通,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育规律,具有较高学术威望,具有符合学校开设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具备教学质量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具有教学管理和指导青年教师经验;
(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退休人员应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日常办公和信息化统计工作。
四、聘任方式与聘期
(一)按《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
(二)实行聘任制,原则上聘期一年,按自然年聘任;
(三)聘用期满后,学院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需要续聘、解聘或辞聘;
(四)聘期内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五、岗位职责
负责对所负责授课教师进行听课、评价和意见反馈;负责检查系部教师授课应准备的各类教学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督促、指导相关教师进行整改;协助学院各系部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和整理所负责系部的听课评价数据,并形成总结报告。
六、薪酬待遇
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按《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按课时计酬,由质量管理中心每月统计听课数量后报教务处发放;岗位津贴根据督导员负责系部所涉校区划分不同津贴标准。
七、聘任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质量管理中心按岗位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领导审核→提交学院审批聘用→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由院长颁发聘书。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教师填写《教学督导员申请表》,连同职称证书、退休证(如适用)、近期教学或管理成果等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9月14日前报送至质量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13932185825 魏老师18132011021
电子邮箱:zlglzx2111@163.com
九、本公告由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质量管理中心
2026年9月7日